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保卫处
 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工作动态  日常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  安全教育  校园110  学院首页 
新闻中心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下载中心
​微电影征兵公益宣传片:《...
校园110报警电话

成都校区地址:综合楼一楼监控室、119办公室

德阳校区地址:实训楼A栋监控室、113办公室
 联系电话
 成都校区:028-84879641\84879034
 德阳校区:0838-6921063\6921035
Email:357105371@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宣传贯彻2021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暨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1-10-26 09:00  


学院各部门、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入推进“119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的具体工作部署,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宣传贯彻2021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暨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落实。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宣传贯彻2021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意义

(一)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推动全院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发展理念,共同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治理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师生获得感幸福感。

(二)今年11月9日是第30个全国消防安全日,11月是消防安全宣传月。为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 月25日至11月25日。

三、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购买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院教职工一人一册,各部门、系部组织教职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卫处、各部门、系部)

2.邀请专家到校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责任部门:宣传部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答题。(责任部门:保卫处、学院工会)

4.组织开展宿舍区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以消防安全“一懂三会”为主要内容的冬季消防知识技能培训。(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各系)

5.组织食堂、超市等经营场所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

6.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责任部门:保卫处)

7.通过学院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向师生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和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氛围。(责任部门:宣传部、保卫处)

8.利用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惩戒事例,展示“血淋淋”的危害后果,宣讲“沉甸甸”的法律代价,让师生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责任部门:各部门、系部)

9.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知识主题班会、国旗下演讲、消防创作比赛等活动,使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责任部门:团委、各系)

(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各部门、系部结合安全工作特点,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心理健康、防电信网络诈骗、治安防范、消防、实验室(危化品、毒麻药品)、食品卫生安全、用电安全、校舍、防灾减灾、公务车(通勤车)、交通、防欺凌等方面安全工作。(责任部门:各部门、系部)

2.各部门、系部对所属区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人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知识技能;确保消防设施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日常检查、维护到位;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出现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以及学生在宿舍抽烟等情况发生。(责任部门:各部门、系部)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贯彻2021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暨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好开展好宣传月活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学习宣传措施,逐项推进落实,掀起学习的热潮,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系部要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学习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要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三)做好信息报送。部门、系部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于11月2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宣传素材等以电子文本方式报保卫处。保卫处负责整理、总结,11月25日前,按要求上报省卫健委和省教育厅。

联系人:潘建平     电话:18628166977

邮箱:363778520@qq.com


附件【关于印发《宣传贯彻2021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保卫处  地址:成都校区综合楼207  德阳校区实训楼A栋113
电话:028-84879034
  邮编:6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