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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05-31 12:01  


学院各部门、系部: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21〕12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学党史、担使命、讲安全、促发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院安全治理,着力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落到实处;以清单制管理、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为抓手,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平安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根据季节性学院安全管理的特点和防范易发事故的必然要求,做出科学性、前瞻性、安全性的统筹安排部署,扎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推动安全月活动深入开展。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悬挂宣传标语,营造安全氛围。积极利用学院微信、微博、部门安全员QQ群、辅导员QQ群、班级QQ群等平台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专栏,推出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落地落实。(牵头部门:保卫处、宣传部)

2.组织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和学生党员学习党史、领悟党史,以“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在安全领域应用的实际成效。(牵头部门:组织统战部)

3.组织开展师生消防运动会,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牵头部门:保卫处、院工会、学生工作部)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重点突出以防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溺水、心理突变、高坠、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拥挤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以吸取教训,完善措施,防范事故为目的,组织学生观看相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教育大讨论,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各系)

5.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组织师生参与“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参与四川应急微信公众账号等平台开展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牵头部门:工会、院团委、各系)

6.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校园内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印发安全知识宣传单,解答校园安全问题。(牵头部门:保卫处)

(二)开展隐患排查专题活动。

按照“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针对季节性学院安全工作管理的特点和防范季节性易发事故的要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6月15日前,各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所属区域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部门:各部门、系部)

2.切实加强隐患排查专项治理。

(1)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学术报告厅、档案室等消防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保卫处)

(2)做好夏季用电高峰电器安全的隐患排查、加强对老化用电线路的维修维护、改造更换,提高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主动邀请供电局来院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3)加强学生食堂安全管理。督促食堂做好烟道清洗及维修,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途径、原材料质量、供货商资质、库房管理、是否违规使用添加剂、员工健康证以及餐用具的清洗消毒、试尝留样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主动邀请食药局来院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4)做好校舍屋面排水系统、校园雨污系统的疏通,做好围墙、护坡、车棚等附属设施的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5)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校内危险化学品底数,认真辨识安全风险点,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部门:教务处、药学系)

(6)加强体育课安全教育,做好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基础部)

(7)加强实验(训)课安全教育,做好实验(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部)

(8)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做好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

(9)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做好实习学生集中住宿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各系)

(10)加强门岗管控和校园巡逻及监控值守,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责任部门:保卫处)

(11)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做好中心机房及校园网络安全隐患排除治理。(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四、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

2.强化宣传,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师生,重视舆论宣传,发挥新媒体优势,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3.及时报送资料。6月30日前,各部门、系部将活动开展的图片、视频、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保卫处。7月2日前,由保卫处负责总结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人:潘建平,电话:18628166977,邮箱:363778520@qq.com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2021年5月31日        


附件【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31.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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